避免选择本地服务提供商
撇开这个略显挑衅的标题不谈,仅仅因为某家技术服务提供商在地理位置上恰好靠近你当前所在地,就以此为依据(或部分依据)来选择它,几乎总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主意。知识型服务本就难以寻觅,更不用说在引入人为且不必要的限制、缩小潜在候选人范围的情况下,去寻找最优秀的技能、经验与价格组合了。
除了纽约和伦敦这样的全球大都市这类罕见的例外,几乎不可能在单一地区找到信息技术领域的全套技能,至少很难同时兼具丰富的经验和广博的涉猎面。这一点几乎适用于所有高度专业化的行业——专业人才往往集中在全球少数几个地区,而其余的技能则以相当难以预测的方式零散分布,这往往是因为那些最抢手的人才能够按自己的意愿支配薪资和工作地点,想住在哪里就住在哪里,而不是不得不住在哪里。
相比几乎任何其他领域,IT 在地理上靠近其所支持的业务这件事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企业 IT 部门即便与其所服务的业务位于同一地区、在现场办公室工作,也常常被隔离在不同的楼宇中,远离他们所支持的业务,也远离他们实际操作的物理系统。事实上,企业服务器管理员从未亲眼见过自己管理的服务器,或网络管理员从未见过自己管理的交换机和路由器,这种情况其实非常常见。当我们谈到数据库管理员、软件开发人员等与任何具有物理形态的设备关联更少的角色时,这种情况就更加不可能改变了。
在寻找咨询人才时(许多情况下甚至包括内部 IT 员工)附加一条本地化的限制,等于增加了一项人为约束,几乎排除了整个可能的优秀人才群体,同时还促使人们即便是对于毫无必要的工作也要到现场办公。到现场办公往往会因为打扰、资源不足、工作环境糟糕、差旅等原因,导致成本大幅上升、生产力下降。完全或主要采用远程资源开展工作,则会促使人们对高效的工作条件进行合理投入,而这通常会带来非常可观的回报。但需要牢记的重要一点是:服务公司位于异地,并不意味着他们所做的工作就是远程完成的。在许多情况下远程是合理的,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并非如此。
不受地点束缚的工作者具有诸多优势。由于不被绑定在特定地点,你在技能水平方面会获得大得多的灵活性(让你能够追求绝对顶尖的人才),或在成本方面(让你能够雇佣居住在低成本地区的人),又或者仅仅是把灵活性作为一种激励,或者获得更广泛的技能组合、更庞大的团队等等。纯粹选择本地服务,只会在诸多方面限制你。
并非位于异地的公司就一定无法提供本地资源。许多公司会与本地资源合作,无论是本地公司还是个人,从而使自己拥有本地存在。在许多情况下,这正是我们所说的本地“现场支持人手”(hands),其原理类似于大多数企业内部的运作方式——IT 员工集中部署或远程办公,而物理“现场人手”仅存在于那些有物理设备需要维护的地点。在需要让特定专业人员驻守在物理设备或人员所在地的情况下,公司通常会采取两种做法:如果该资源需求非常频繁,就在本地配置人员;或者在需要时让特定资源前往现场。这些做法通常远比试图去雇佣那些恰好已经配备所需人员、且正好位于最佳位置的公司要有效得多。这往往比与一支本就在本地的完整团队合作更具成本效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也会随之变化。只在本地开展业务的公司,在扩张到其他地区或地点时,可能会发现自己面临新的挑战。他们应该只在最初所在地选择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吗?还是在他们正在迁入或扩张的地点选择?是否应该为每个地点分别选择本地合作方?“只与本地资源合作”这种理念,几乎专属于最小规模的企业。通常随着企业的成长,“本地”这一概念会开始以有趣的方式发生变化。
地点与司法管辖区可能代表着不同的事物。在许多情况下,出于法律或财务后勤方面的考量,可能确实有必要与位于你所在的同一州或同一国家的企业合作,而这往往是合理的。尤其是小公司,可能尚未准备好应对与外国公司合作所带来的复杂性。较大的公司则可能会认为这些界限同样不值一提,完全可以忽略。但“应当忽略地点”这一理念,不应被引申为“司法管辖区也应当被忽略”。司法管辖区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某些 IT 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供应商或许能够代你应对这一问题,让你既能专注于与本司法管辖区内的供应商合作,又能享受到来自另一司法管辖区的支持所带来的好处。
与许多人为约束的情形一样,我们不仅通常会排除掉最理想的供应商候选人,还会冒着向现有供应商候选群体“传递”这样一种信号的风险:我们更看重地点,而非服务质量或其他重要因素。这可能导致这样一种局面:供应商(尤其是在较小的市场中)觉得已经把你这个客户牢牢锁定,无需达到市场标准水平的表现,无需有竞争力地定价(因为在这些约束下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竞争),甚至更糟。一个觉得已经困住客户的供应商,从长远来看不太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供应商。
当然,我们并不想仅仅因为某些公司就在我们自己业务所在地附近,就刻意回避它们,但我们也不应因此理由而给予这些公司不应有的偏好。某些工作确实有亲临现场的优势,这一点无可否认。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把这一点延伸到那些并不具备此种优势的规则和需求上,也不应将供应商的所在地与他们正在或愿意开展业务的地点混为一谈。
在极端情况下,理论上所有 IT 工作都可以完全远程完成,只有现场操作(即物理性的远程现场人手)这部分 IT 工作才需要现场存在。这是一种极端情形,当然也确实存在让 IT 驻守现场的理由。与供应商合作,共同确定如何以最佳方式提供服务——无论是本地、远程,还是两者结合——都会非常有益。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这里最重要的理念是:避免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添加人为或不必要的约束。假设本地供应商能够或愿意交付一种非本地供应商所能或所愿交付的价值,这只是我们在此类过程中可能带入假设或偏见的一种方式而已。本地公司完全有可能做得最出色,并成为长期来看最好、最可行的供应商——但更大的可能性是,你会在别处找到适合你业务的合适合作伙伴。这是一个广阔的世界,而在 IT 领域,相比几乎任何其他领域,它正在变成一个庞大而平坦的竞技场。

